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政策问答
Q:2010年残保金审核征缴时间?
A:2010年残保金审核征缴期为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Q: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A: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Q:如何计算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A:未癫痫是否遗传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2010年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差额人数和每人26829元的标准缴纳残保金。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26829元(本单位2009年在职职工总数1.7%-北京军海治疗中心醒脑开窍法残疾人职工数)
Q:开发区残保金审核地点、电话?
A:开发区管委会1号服务大厅(博大大厦一层)
67887116
Q:用人单位前往审核地点审核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A:(一)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www.bdpf.org.cn、北京市地方税务局www.tax861.gov.cn、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
2.2009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
(二)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
位
1.《北京市按比泵阀企业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取得方法同上)
2.《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3.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6.残疾人职工2009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
7.2009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Q:残保金缴纳方式有哪些?A: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从以下三种缴款式缴款:
(一)到开发区地税局*一税务所打印《一般缴款书》,到开户银行缴款;
(二)到开发区地税北京军海研究医院在哪局*一税务所或残疾人就业审核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开户银行缴款;
(三)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开户银行缴款。